當前,貢山縣脫貧攻堅已進入堅中之堅的關鍵時期,面對脫貧攻堅新形勢新任務,越往后任務將越艱巨的實際。近日,貢山縣印發《關于改進作風 狠抓落實 進一步壓實脫貧攻堅責任的通知》,為改進作風、壓實責任,從嚴標準要求,確保如期脫貧摘帽提供了堅強的保障。
層層壓實責任。壓實掛聯5個鄉(鎮)縣級領導工作職責,堅持問題導向,單月專題研究1次掛聯鄉(鎮)脫貧攻堅工作,雙月召開1次掛聯鄉(鎮)脫貧攻堅專項推進會;壓實全縣26個掛聯村單位領導工作職責,嚴格執行《關于開展“五個一”黨員領導干部下沉駐村抓基層黨建和脫貧攻堅的工作方案》要求,單位負責人每月至少駐村5天,加強溝通,共同研究掛聯村脫貧攻堅工作;壓實行業扶貧部門職責,主要負責人每月深入鄉村推動脫貧攻堅工作落實不少于10天;壓實5個鄉(鎮)黨政主要負責人職責,要把脫貧攻堅作為當前最大政治任務、首要工作,集中精力抓實抓牢、抓緊抓好;壓實基層黨建和脫貧攻堅實戰隊職責,嚴格執行云南省《關于加強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》,嚴格落實例會、考勤、紀律等制度。
嚴格執行外出報備制度。各級領導干部,特別是縣處級領導干部要嚴格帶頭執行《貢山縣關于進一步規范領導干部外出和工作活動安排報備的通知》《貢山縣關于做好外出考察學習報審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嚴格規范外出公務活動時間,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,抓住重要時間節點、“關鍵少數”,加強對節假日值班工作和領導干部外出報備情況的監督檢查。
改進文風會風作風。嚴格落實《中共怒江州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辦法》,抓會議統籌管理,規范文件簡報,加強電子政務建設;縣委、政府率先帶頭,原則上各鄉(鎮)、縣直各部門主要領導到六庫參加會議,一個月累計不超過10天;縣委書記、縣長下鄉至村(組)調研,鄉(鎮)黨政主要負責人可以不陪同,只需要1名熟悉情況的同志參加調研即可,堅持輕車簡從、減少陪同人員。
強化責任追究。從嚴對脫貧攻堅督查考核,改進督查檢查方式,重視督查檢查結果運用,確保督查檢查見成效、問題整改有落實;對扶貧資金使用管理,各鄉(鎮)、縣直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,確保項目、資金、人員安全;對貪污挪用、截留私分、虛報冒領等,嚴格依紀依法嚴肅懲處,決不姑息;對在督查檢查中弄虛作假、失職瀆職等,嚴肅追究掛聯單位主要負責人、鄉(鎮)黨政主要負責人責任,年底考核一律不能評定為優秀、良好等次,以最嚴格的考核評估,樹立獎優罰劣的正確導向,積極營造真抓實干的良好氛圍。(廖建新)